韩小凌:O2O取代不了发行,也消灭不了影院!

       2014-11-06   


      即便票务未来100%被团购网站接管,那也只是解放了影院层面的部分工作,何谈“取代电影发行”呢?


      上一次给时髦的“互联网思维”泼了些冷水,本来短期内不打算再提相关话题了。无奈善于炒作的互联网们真是不消停,这些天里不仅拿着所谓的“大数据”四处预测电影票房,还放言“电影发行的消亡”,甚至宣布“电影院必将消失”,实在令人有些不吐不快。

      记得中学上数学课时,老师最爱说“我们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眼下的自媒体时代,太多流于表面的碎片信息堆砌在一起,华丽丽地令人以为那便是真理,但却忽略了每个产业的本质,以及这个产业得以生存发展的基本逻辑。

      归结起来,当下的“互联网思维”认为可以取代电影发行甚至消灭影院的核心依据,无非是其所有的O2O模式,但这其实算不上什么新鲜事。说到底,O2O模式的本质不过是互联网时代商业的一种自然进化,即通过新技术手段优化流通环节,减低运营成本,改善服务体验的商业革新。O2O最核心的要素是将线上的技术性优势和线下的人性化服务完美地融合起来。这事做得最好也最典型的就是刚刚在美国上市的阿里巴巴,淘宝网不仅因价格优势从传统的商场中分流了客户,更大的意义还在于把因物流、信息不畅而找不到买家的产品变成了商品。

      回过来说,电影发行的本质又是什么呢?在计划经济和胶片年代,拷贝的分配和发运、管理确实曾是发行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可放眼这十几年院线制之后,中国市场其实和美国的六大公司一样,当前发行工作的主要内容早已变成了营销方案的执行和市场的监控管理,跟望文生义的物流概念早就没了关系。的确,近几年本地有一些活跃的电影宣传公司出现。然而,这绝不意味着一部电影的宣传只靠这些公司发些稿子、做点发布会就能完事。如果真有业外人士这样认为,那实在是太小看了中国市场的复杂、广大和多变。论人口、面积和语言文化差异,中国市场都堪比整个欧洲——难道在布鲁塞尔开个发布会、发20篇稿子,全欧洲市场就搞定了?

      事实上,全国近4000家影院的阵地宣传才是观众选择影片的关键依据,而所有面向影院的工作肯定不是十几个人的宣传公司可完成的。当前,团购网站和各类网络票务公司确实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其以低价吸引来更多的购票者,甚至能使一部影片50%以上的票务工作都在网络上完成。但是,电影终究不是网购,不是网上订购扫码后即可发货到家、形成完整的消费行为。实际上,电影从制作完成到影院放映中间所有的工作,都可归入发行的范畴(也就是业内常说的制片、发行、放映一条龙,在制片和放映中间的一切都属发行工作)。即便票务未来100%被团购网站接管,那也只是解放了影院层面的部分工作,何谈“取代电影发行”呢?

      大概是为了支持“互联网取代电影发行”的逻辑,又有人说影院最终也会消失。那我们就得回头再谈谈电影的本质。1895年12月28日,电影于其诞生之日在法国巴黎大咖啡馆举行了第一次公开放映,由此也定义了电影的基本特征,那就是公开放映。众所周知,电影银幕的尺寸超出了人类视觉的范围,从而为观影带来了临场感,进而满足了视觉和听觉的幻想,这也是影院存在的本质原因。同时这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带声画的视频都叫电影。换言之,时下互联网新贵们手里的那些视频,其实都不是电影。当然,话说回来了,这些视频倒也确实不需要电影院。

 

本文摘编自《综艺报》,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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